参加自考的条件及自考的用处


[修改时间:2014/5/6  编辑:武汉工程大学自考]
 

开考次数和命题单位

高等教育自考每年开设4次(各省市开考的次数由省级考办决定),考试时间分别为1月、4月、7月和10月。命题由全国考委统筹安排,分别采取全国统一命题、区域命题、省级命题三种办法。

从哪里找到试题和答案

试题及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启用前属绝密材料,启用后仍然属于国家秘密。全国考办自2002年起不再公布答案,华夏大地教育网自2005年12月推出上千份试题及相关内部答案供考生参考。考生也可以通过购买相关辅导书得到更多历年试题的解析。

什么专业不可以报考

报考人员可在本地区的开考专业范围内,自愿选择考试专业,但报考对象有职业上限制的专业只接受部门委培统一招生(如公安系统、医疗机构等)。

自考毕业证书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中明确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待遇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可以考研,出国留学等。其中澳大利亚、英国的高等学府都承认,世界上有20多个国家承认自考学历。

自考毕业后的待遇

自学考试的学历受到国家的承认,自学考试毕业生享有与普通大学生一样的待遇。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返回上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