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学生管理规定修订工作走在省属试点高校前列


[修改时间:2017/6/13  编辑:武汉工程大学自考]
 

本网讯(通讯员黎红)2017年6月7日上午,湖北省教育厅学生工作处召开学生管理规定修订工作省属试点高校推进会。会议由省教育厅学生工作处副处长段旭辉主持,省教育厅副厅长张金元、省教育厅学生工作处处长肖慎钢出席会议。湖北大学、武汉工程大学、湖北文理学院、武汉生物工程学院、武汉东湖学院、武汉职业技术学院、长江职院、湖北交通职院、荆州职业技术学院等九所省属试点高校校领导或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九所试点高校负责修订工作的同志分别汇报了前期修订工作进展情况、修订工作中遇到的困惑和问题以及下阶段工作计划。

会上,学校学生工作处处长路海华、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办公室副主任黎红代表学校汇报我校学生管理规定修订的总体思想、基本框架、工作进程,以及对教育部41号令中新条款的理解,并就重点难点进行了条理化的梳理与分析。本次修订工作以构建与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相适应的学生管理制度体系为总体思想,按照“1+X”的学生管理制度框架,分启动阶段、修订阶段、征求意见阶段、审核阶段。学校于3月份启动修订工作,组织学工系统学习教育部41号令,传达国家和省教育厅会议和文件精神,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专门成立了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并初步确定修订的“1+X”文件目录,采取与教育部41号令、2005版学生管理规定比对的方式,逐条进行修订,并较好地传承了2005版学生管理规定实施中形成的好做法,初稿具有一定的特色;坚持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先后召开学院、职能部门、学生和教师代表四个层面的意见征求会,并送达校内外法律专家和通过校园网征集意见,共征集意见经归并整理98条,重点难点意见提交修订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议。目前,学生管理规定修订工作进入审核阶段,主文件及部分子文件即将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

教育厅学生处处长肖慎刚指出,各试点高校的修订工作值得肯定,但是全省高校修订工作不平衡,希望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

张厅长强调,本次学生管理修订工作任务重,涉及到全省当前及今后若干年上千万的大学生,各试点高校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精心组织,科学论证,完成好修订工作。教育厅学生工作处要进一步搭建学生管理规定修订工作交流平台,成立专家委员会,对问题和案例要进一步梳理。各试点高校一定要发挥好示范作用,争取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修订任务。张厅长对我校的修订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赞扬,认为学校的修订工作思路清晰、程序到位、节奏把控好、体例完整,走在了省属试点高校前列,而且学校在修订过程中梳理的重点难点问题有典型性和代表性,针对性强,并希望学校加快进程,在全省百余所省属高校中形成典型示范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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