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工程大学荣获2012年度全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胜单位


[修改时间:2013/5/7  编辑:武汉工程大学自考]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发文,通报了2012年度全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情况,表彰了一批全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胜单位,我校名列其中,荣获2012年度全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胜单位。


      2012年,学校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在省综治委的领导下,以建设平安和谐校园为目标,严格执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在校党委、行政的坚强领导下,在全校师生员工的共同努力下,不断加强学校内部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有力地维护了学校的安全和稳定。经省考评组认真考评,省委、省政府决定,授予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大学、中南民族大学、华中农业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华中师范大学、武汉工程大学、湖北大学、湖北中医药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工业大学11所高校“2012年度全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胜单位”荣誉称号。


      这是我校2011年被武汉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授予“2011年度武汉地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称号之后,全省在汉高校综治工作由属地管理转为省综治委直接管理下,在首次年度考评中获得的又一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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